我校学生公寓家具自2008年校区建设完成后使用至今,现整体老化情况严重,虽年年进行维修,但部分家具和床已经难以通过维修来实现正常使用,存在安全隐患。
经院长办公会讨论,决定对原值397.516万元,已无维修价值,达到报废标准的公寓家具(桌、柜、椅凳)进行报废处置,详见附表。
根据《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》、《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(鄂教财[2018]5号)等文件的规定,现面向校内员工公示。
如有疑问、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监察处、后勤管理处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月11日至1月15日
监察处联系电话:87933225 联系人:章 立
后勤管理处联系电话:87933300 联系人:杜遵兵
后勤管理处
2021年1月11日